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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20日 星期二

光的遊戲


一直以來,我很喜歡找尋屬於光的感動。
有些朋友認為,顏色的搭配,也是可以改變使用者的心境。
但我比較傾向,顏色是可以改變心情的。
而光線,是可以改變氣氛的。
顏色和光線都是很棒的議題,在這裏,我想先談談 光線的變化。

水電師父常跟我說,小闕,你的燈配這麼多,不怕電線超載哦…
其實我一點都不擔心說,因為絕對不可能全開的…因為就會像上面的照片…
很亮,但沒有氣氛。整體的空間沒有層次。

關閉天花板的沙發區上的主燈,間接燈,可以產生上述圖片的效果。
有一種靜隘的美。

開啟再開啟沙發區上的間接燈。
有一種溫暖人心的感覺。

也可以配合植裁,以投射燈照射,產生庭園的效果。



當全室只開啟投射嵌燈時,可以形成慵懶空間氛圍。

在同一個空間裏,可以呈現這麼多的效果,我個人是覺得光是一種有魔力的物質,他可能佔整體的預算不高,但妥善安排的話…可以依據我們的心情與活動,調整出不同的氣氛來滿足我們的感官。

2007年11月5日 星期一

設計公司為什麼要收設計費?

設計公司為什麼要收設計費?
在21 世紀的台灣,還是常常聽到「為什麼要收設計費?別人都不收。」這樣的問句,此語不見得是出自商業活動不發達的偏遠鄉鎮地區,而往往是從世界數一數二的外商公司員工口中理所當然地說出來。每一次聽到這樣的問句由一個個不同的受過高等教育的年輕經理人口中說出時,都讓人感到台灣要追上先進國家的時程又倒退了一步。


設計公司要收設計費的原因其實跟上班要拿薪水是一樣的,一點也不稀奇,設計公司跟所有的企業一樣,要投資經費在軟硬體、辦公設備、房租、薪資…等基礎費用上;而設計師要投資多年在美學、繪圖技巧、軟體操作、印刷與多媒體等等專業訓練上,這些都是實際會發生的成本,但是企業主卻視而不見,常常開口就要求不收設計費,先進國家認為理所當然的事情在台灣會常被拿出來討論,其實正代表了創意產業在現今生產型的社會思惟中並未真正被視為一種產業。

政府在創意文化產業砸過去下未曾見過的大筆經費,在現在政策面一片長紅利多情況下,創意產業卻還是常被歸類於服務業甚至娛樂業,產生設計業的印刷成品外銷可以免稅,而純設計費用的國外收入卻會被課稅的怪現象,而表演藝術的門票收入還會被政府課徵娛樂稅,雖然文建會對於文化產業有減免娛樂稅措施,但是還是可以從稅制科目上得知政府及大眾對創意產業的地位認知仍然是低於實質上有產品產出的產業。

分析其原因不脫傳統思惟的偏見,華人社會長久以來受儒家思想影響,古代士農工商的階級觀基本上是尊重讀書與功名,而歧視工匠與戲子的社會地位,書畫藝術創作若無文人背景的支撐也難登大雅之堂,進入資本主義時代後,社會提升了對於資本家及工業家的社會地位,主要還是對於其財富的尊敬,專業創意工作者仍舊要附庸於企業的善意之下;不幸的是,多數創意工作者自己也同意如此的認知,因此設計業最討厭的稱謂“美工“到現在還一直陰魂不散的跟在背後。

黑秀網過去舉辦過十大設計師最討厭的名言選拔,其中設計師被稱為“美工“呼來喚去,被網友選入最討厭的句子前十大,即是最好的例證,要改變這種情況,必須要創意工作者體認自身的價值並不斷提升創作品質,並堅持住設計有價的立場,拒絕業主不付設計費的不合理要求。

如果創意工作者能善加運用這一波創意文化產業的熱潮,反求諸己創造出行業的倫理與秩序,先自重而後人重,或許能扭轉傳統思惟的限制,建立一個真正被尊重的創意產業環境。

作者:CCIDA中華企業形象發展協會 理事長 唐聖瀚